[ 索 引 号 ] 1150024035870167X0/2024-00007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万安街道 [ 发文字号 ] 万安街道发〔2024〕11号
[ 标 题 ] 万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2-18 [ 发布日期 ] 2024-02-20

万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万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内设办公室:

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47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我街道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成立万安街道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秦顺发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马远生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张维花党工委副书记

        马学平  办事处副主任

        陈先发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刘光荣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办事处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员:机关各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江华同志兼任,殷林权、周苏丹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我街道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新担任相应职务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街道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万安街道办事处

20242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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